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淸末 奉天 警察權의 二元分立 - 警察權을 둘러싼 淸日의 교섭과 대립 -
초록
日俄戰爭以後, 南滿洲鐵道附屬地和商埠地在奉天城外西邊地區分別造成而出現。由此, 清末奉天的城市空間由奉天城、商埠地和滿鐵附屬地三個性質不同的空間再構成。換個角度而言, 奉天空間結構的變化也可以說是政治外交秩序變動的結果。從政治外交來看, 奉天的空間結構變為清朝的奉天城-商埠地和日本的滿鐵附屬地。本文以警察權力為媒介試圖闡明這些政治秩序的空間變化如何形成。 日本在滿鐵附屬地盡力排斥清朝的統治, 並極力行使既絕對又排他的行政權和警察權。日本依據《樸茨茅斯條約》第六款和《會議東三省事宜正約》第二款, 把《合辦東省鐵路公司合同》視為滿鐵附屬地行政權的法律源泉, 擴大其第六款的解釋, 壟斷了行使滿鐵附屬地的行政權。 奉天政府在奉天城和商埠地維持著行政權和警察權。但隨著奉天總領事館派出所在該地區的設置, 使其面臨了嚴重的威脅。1908年, 商埠地終於開放, 清日兩國的警察權分立為奉天城-商埠地和滿鐵附屬地。但奉天總領事館警察署的派出所在城內和商埠地仍然運行, 事實上, 日本警察的活動範圍已經擴大到奉天全域。與此相反, 奉天警察無法抵制日本領事館警察進入自己的管轄區, 被侵害權限的統一性而管理城市。 商埠地, 是為抵制滿鐵附屬地的擴大和發展而計劃的。東清鐵路用地的邊界本身並不確定, 隨之, 繼承它的滿鐵附屬地邊界也不明確。所以相互連接的商埠地和滿鐵附屬地之間需要進行界限的協商。在界限劃分的交涉過程中, 奉天政府為了抵制滿鐵附屬地的擴張而給予殊死的對應, 因而清日兩國不能達成合議, 產生保留邊界劃分的“系爭地”。“十三標樁”和“十二標樁”, 是代表的“系爭地”。在“系爭地”, 奉天警察與警務署警察嚴重對峙, 積極展開抵制滿鐵附屬地擴大的活動, 取得了一定的成效。如此, 因奉天政府激烈的抵抗, 而滿鐵附屬地到1910年代後期不可擴張, 其用地的買入也秘密地進行著。
키워드
- 제목
- 淸末 奉天 警察權의 二元分立 - 警察權을 둘러싼 淸日의 교섭과 대립 -
- 제목 (타언어)
- The Dualistic Separation of the Police Power of Fengtian in the Late Qing Dynasty: Negotiation and Opposition of Qing and Japan around the Police Power
- 저자
- 김택경
- 발행일
- 2016-09
- 저널명
- 중국근현대사연구
- 호
- 71
- 페이지
- 61 ~ 91